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提交的“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申请参加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的请示”,我局于2004年6月组织北京地区中医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进行了初评工作,针对专家组对东方医院在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过该医院半年的努力,于2005年1月14日,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专家再次对东方医院进行复审和整改后的综合评估。依据《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希望该院不断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及内涵建设,保证医疗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
二00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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